根據廣東省人事廳《關于做好2009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發〔2009〕164号)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2009年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教師〔2009〕60号)、《轉發廣東省人事廳關于做好2009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教師〔2009〕70号)(見附件1~3)精神,為做好今年我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條件和有關政策
(一)今年的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繼續執行1998年以來我省頒布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普通高校教師(含科研人員)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按照省人事廳粵人職〔1999〕28号文件精神執行;從事實驗技術工作人員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按照省人事廳粵人職〔2000〕28号文件精神執行;從事圖書資料專業技術工作人員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按照省人事廳粵人職〔2000〕24号文件精神。
(二)學曆、資曆條件執行《關于深化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若幹意見》(粵人發〔2003〕178号);職稱外語條件執行《關于調整完善我省職稱外語政策的通知》(粵人發〔2007〕120号);計算機條件除符合《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若幹政策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177号)有關規定免試的人員外,申報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取得3個模塊的合格證書,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取得4個模塊的合格證書,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取得5個模塊的合格證書。
(三)省外來粵人員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按《關于做好2008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發〔2008〕148号)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兩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按《關于明确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幹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号)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為杜絕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弄虛作假手段、違反職稱政策規定參加申報評審的問題,從今年起,要求所有申報人員在提交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在現工作單位繳交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原件,并由社保部門加具業務專用章,複印件一律無效。繳交社保單位和申報單位不一緻的,不得申報。
(六)根據我省教師隊伍建設的實際情況,高校申報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暫不作教師資格方面的要求。從2010年開始,申報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都應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
(七)今年繼續執行粵人發〔2004〕108号、粵人發〔2006〕122号等文件規定。
二、申報要求
申報人應嚴格按照資格條件“在職在崗”的規定,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和廣東省的職稱政策,對照上述十個文件(見附件4)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和申報評審的要求,認真、客觀填報相關表格,并在規定的時間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業績成果。社保憑證由學校統一辦理。
三、申報方式
(一)申報教學、科研、實驗、圖書(副研究館員以下)系列的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使用廣東省教育廳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網上申報系統(網址:http//rsc.gdhed.edu.cn)輸入信息,并按系統生成的《送評材料目錄表》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
(二)申報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請密切關注相關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的通知,按其要求填寫表格和準備申報材料(人事廳新版評審表見附件5)。
四、時間安排
(一)6月26日前,請各申報人填寫《太阳集团app首页拟申報職稱評審、認定人員申請表》(簡稱《申請表》,見附件6),交所在單位(部門)(同時提供電子文檔)。
本學期結束前各申報人需要完成下列事項:
1、有科研項目、成果的申報人,請到我校科技處或有關院校科研部門辦理相關證明材料。
2、有教學工作的申報人,請按要求填寫《獲現資格以來完成教學工作情況統計表》,并辦妥相關證明手續(見附件7,表内附詳細說明)。
(二)6月30日前,請各單位(部門)認真審核申報人提交的《申請表》,并填寫《2009年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或認定人員基本情況彙總表》(簡稱《彙總表》,見附件6),交學校職改辦(同時提供電子文檔)。
(三)7月2日下午14:30,學校職改辦在主校區多功能廳召開2009年職稱申報工作會議,進行網上申報工作等相關培訓,請各單位(部門)通知申報人準時參加。
(四)7月27~31日,學校職改辦受理申報材料。具體安排将于7月25日前在人事處網頁上公布。
五、收費标準
評審收費标準按省人事廳《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财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标準的複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号)執行。即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780元/人(含論文鑒定費200元),申報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450元/人,申報評審(認定)初級專業技術資格: 280元/人。
請各申報人于本學期結束前到财務處繳交所需費用。繳費收據須與申報材料一起交學校職改辦。
六、注意事項
(一)所有申報人(包括申報高級統計師、高級會計師、主任醫師等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的材料都必須在7月27~31日送學校職改辦審核和公示,由學校中級評委會推薦,方可送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
(二)今年教育廳對申報材料的要求有較大改變,請各申報人按《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材料填報問題的有關說明》(附件9)要求規範填寫和準備申報評審材料,确保申報材料客觀真實、規範整潔。
(三)對有關材料的特别要求:
(1)所有申報人均需提交《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見附件9)一式一份。
(2)申報評審教學、科研、實驗、圖書(副研究館員以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請交《高等學校專業技術資格推薦表》一式兩份和《()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一式兩份(上述兩種表均由網上申報系統生成)。
(3)初次認定專業技術資格和申報評審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請提交《()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見附件9)一式三份。
(四)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