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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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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學院學生辦事指南

時間:2013-09-27 11:25:23  浏覽:

 

航海學院學生辦事指南

 

一、   各類證明辦理程序

學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學生證(或校園一卡通)到學生工作辦公室進行辦理,由分管輔導員老師依據實際情況出具證明并聯系學校、學院辦公室等相關部門或引導學生前往學校或學院辦公室等相關部門辦理簽印。(在校生證明可以把《在校生證明樣本》寫好個人信息和日期打印出來,帶學生證、身份證到3号樓214學生處教育管理科直接蓋章即可),其他各類證明必須經過輔導員辦公室審批。

學院統一安排的實習期間,涉及到選修課或者補考問題需要請假的,由學院辦公室根據教學計劃安排出具實習證明。

二、   課室申請程序

學生持太阳集团app首页《借用教室申請表——活動用表》填寫打印到學生工作辦公室(三号樓214室),輔導員老師對學生申請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後,由學生将申請表交至院辦簽印并送主樓或者中海樓課室管理員處或相關部門審核獲批。

三、   請假手續辦理程序

(一)病假:學生因病請假一周以内的,需持校醫院證明和《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請假審批表》(《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請假審批表》到學工辦領取)班主任老師審核批準;學生因病請假一周以上的,需持校醫院證明和《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請假審批表》經學院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批準。

(二)事假:學生一般不準請事假。有特殊原因必須請事假時,需持《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請假審批表》,依據請假時限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由班主任審核同意、學院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批準。事假不得超過兩周。

(三)請假期滿,請假學生須及時向班主任、學生工作辦公室銷假。需要續假時,其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

四、   勤工助學申請程序

學生本人填寫打印《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勤工助學申請表》,經班主任審核同意并簽字,交學院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審核獲批後,提交學生處信貸科待批。

五、   緩交學費申請程序

一、申請緩交學費的條件,原則上已交清以往各學年學費的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緩交新學年學費:

1、已申請貸款,但暫未獲批準的學生;

2、家庭困難暫時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

二、申請

1、每學期第5周起至第10周末為學生申請緩交學費時間。

2、申請者須填寫《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緩交學費申請表》,申請表中學生家長意見一欄必須有學生家長的親筆簽名,并加蓋家庭所在地管區或街道辦公章。

三、審批

學院負責審查本學院學生的緩交申請表,對不符合緩交條件的學生的申請表應及時退還給學生本人,把符合緩交條件的學生名單彙總并填寫《緩交學費學生名單彙總表》,學院填寫審查意見後彙總報學生處。

四、其它事項

1、财務處根據學校領導審批意見對同意緩交學費的學生名單進行備案,教務處根據财務處送來的備案名單開通選課權限。

2、每學期第4周結束前,學生處把已申請貸款(含已簽合同)的學生名單送學生所在學院;财務處把欠費學生名單送學生處和學生所在學院。

3、非畢業班學生申請緩交學費的期限每次最長為半年。

4、畢業班學生的學費須在畢業學年課程預選階段(第7學期第15周)開始前交清,否則在第8學期初将不予注冊,并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5、沒有提出書面申請或申請未獲批準的學生必須在交費學期(秋季學期)的課程預選階段開始前拿建行卡到行政樓二樓财務處管理科二樓财務處管理科刷卡清繳曆年所欠學費,否則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六、   學生證補辦程序

學生本人填寫《學生證遺失補辦證明》打印==>學生到學工辦輔導員老師或主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審核并簽同意補辦意見後==>學生處教育管理科審查(符合補辦規定)并出具遺失登報證明==>學生本人持遺失登報證明到湛江日報廣告科(湛江市赤坎區康甯路17)辦理登報聲明作廢手續==>憑登報證明(報紙或登報發票)和補辦學生證申請書及本人近期一寸相片一張到學生處教育管理科辦理新的學生證。

若不慎将學生證冼壞或損壞,但又可以辯認為本人學生證的,由不用登報聲明作廢,直接将冼壞或損壞的學生證拿到學生處教育管理科換發即可。

第二次遺失或嚴重損壞學生證,學生處原則上不給予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