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深化學院教學改革研究,提高航海類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學校“十三五”事業發展規劃、專業建設與本科教學規劃和廣東省高等學校“創新強校工程”相關要求,經學院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在2019年度資助不超過15項本科教學質量工程暨“創新強校工程”教學類預研項目申報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題申報類别
(1)精品示範課程及課件建設
(2)課程改革及培養方案修訂研究
(3)IMO公約及履約措施研究
(4)新工科人才培養相關問題研究
(5)高素質航海類人才培養措施及對策研究
(6)面向船舶與海洋工程學科的實驗室建設及方案
(7)航海類人才培養相關政策及法律法規研究
(8)具有航運特色的學生管理政策及措施研究
(9)産學研合作人才培養對策及措施研究
(10)其它與航海類專業人才培養及特色專業建設的課題
二、課題申報相關要求
本次項目資助主要指向學校及廣東省“創新強校工程”項目預研工作,項目負責人需要熱愛航海教育、緻力于教學改革研究,并有一定的項目開展能力。
(1)長期從事一線教學的在職專任教師或教學、學生管理人員;
(2)具有較為明晰的改革思路和舉措,在項目執行期内在崗在編;
(3)不接受、不能較好完成教學任務的個人不得申報項目;
(4)目前主持在研校級以上質量工程教學類項目,或2年内主持項目未通過結題驗收的個人不得申報;
(5)已經獲得其他資助的項目不得重複申報。
三、項目實施周期及資助經費
(1)項目實施周期:一年;項目執行周期:2019年10月-2020年5月。
(2)資助經費:0.5萬元/項
四、遴選立項程序
(1)鼓勵符合條件的年輕教師積極申報。
(2)項目負責人填寫項目申報書,連同其他佐證材料(1式3份)與2019年10月20前交學院審核,逾期不予受理。
(3)學院教授委員會負責項目的評審排序(評審标準參見太阳集团app首页“創新強校工程教學類項目評審标準”)。
(4)對評審通過的項目報送學院黨政聯席會讨論,通過後在學院公示。
(5)項目被确認立項後,批準經費應在2019年11月30日前執行完畢,對于沒有執行到位的經費将收回。
五、名額分配
l 航海系:4項
l 輪機系:4項
l 航運管理系:2項
l 實驗中心:2項
l 學生管理辦公室及行政辦公室:2項
l 機動名額:1項
六、注意事項
(1)結題要求:公開發表1篇教學改革研究論文;
(2)項目研究成果評價為優秀的将在下一年度優先推薦校級以上本科教學質量工程項目。對于經費執行率不高及沒有按期完成項目預設目标的負責人,下一年度将不予推薦校級以上本科教學質量工程項目。
海運學院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