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遴選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規範我院學生轉專業工作,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教育環境,促進學生特色發展,為國家培養高素質專門人才,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全日制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規定》(校教務〔2019〕60号)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本細則。
一、成立學院轉專業工作委員會
主 任:賈寶柱
成 員:張懿、汪周毅、範少勇、王立軍、李榮輝、餘培文
二、學生轉出
1、轉出條件
學生轉出本院所屬專業的,原則上必須在第一學年沒有挂科,且第一學年成績績點在同年級本專業排名前10%。
2、資格審核
學生自主提出轉專業申請的,填寫《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轉專業審批表》。學院轉專業工作委員會審核轉出條件,做出是否同意轉出的意見。
三、學生轉入
1、陸上專業[交通運輸、輪機工程(陸上)]轉入條件
(1)藝術類、體育類、文科類專業的不予考慮轉入;
(2)在原專業第一學年沒有挂科。
(3)其他轉入條件按《太阳集团app首页全日制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規定》第五條辦理。
2、海上專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轉入條件
(1)除滿足以上陸上專業轉入條件外,身體條件需符合海船船員健康檢查要求,提交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海船船員健康體檢機構的體檢證明。
(2)其他轉入條件按《太阳集团app首页全日制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規定》第五條辦理。
3、院内專業互轉條件
(1)海上專業轉入陸上專業
①按以上“二、學生轉出”條件辦理。
②如因身體條件不符合海船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确需轉陸上專業的,需提交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海船船員健康體檢機構的體檢證明。
(2)陸上專業轉入海上專業
身體條件需符合海船船員健康檢查要求,提交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海船船員健康體檢機構的體檢證明。
4、轉入考核
拟轉入學生将轉出學院批準後的審批表送交轉海運學院。符合轉入條件的,經海運學院統一組織線上面試考核,轉專業工作委員會集體讨論後确定拟接收學生名單并将結果通知學生,同時在學院官網公示。學院将“拟接收轉專業學生彙總表” 、“轉專業審批表”及相關申請材料報教務處。
附件:海運學院轉專業工作内容和時間安排。
海運學院
2020年4月26日
附件:海運學院轉專業工作内容和時間安排
序号 |
時間安排 |
工作内容 |
1 |
4月27日—5月7日 |
學院提交“海運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遴選實施細則”(電子版)到教務處備案并在本學院官網公布。 |
2 |
5月8-18日 |
學生向所在學院提交轉專業申請及《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轉專業審批表》(電子版)。申請轉出學生的學業成績單由轉出學院統一提供,無需個人提交。 |
3 |
5月19-24日 |
拟轉出學院審核。學生所在學院轉專業工作委員會做出是否同意轉出的意見并告知學生,将同意轉出的學生轉專業材料彙總整理交拟轉入學院(電子版)。 |
4 |
5月25日-6月19日 |
拟轉入學院審核。各學院根據本學院遴選辦法組織考核,學院建立申請轉入學生QQ群或微信群以便公布考核方式、時間、結果等信息。學院轉專業工作委員會對學生轉專業理由、學業成績、思想道德表現、筆試、面試成績等進行綜合評價,排序,确定同意轉入學生名單,并将審核結果告知學生,同時在學院官網公示。6月20日前将“拟接收轉專業學生彙總表” 、轉專業審批表及相關申請材料報教務處。 |
5 |
6月22-26日 |
學校審核。學校轉專業工作委員會召開會議,集體讨論各學院對轉專業學生的審核意見,并做出是否同意轉專業的結論。 |
6 |
6月27日-7月3日 |
學校網站、教務處網站公示《太阳集团app首页2020年本科學生轉專業名單》。 |
7 |
7月10日前 |
學校批準發文。公示無異議後,學校正式發文公布轉專業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