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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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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學院大學生自我教育管理委員會制度

發布者:劉抒睿  時間:2019-09-20 11:56:32  浏覽:

海運學院大學生自我教育管理委員會制度

 

為适應我院航海類專業合格人才培養要求,充分發揮學生組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作用,加強航海類專業半軍事管理工作,學院成立航海類大學生自我教育管理委員會(簡稱自管會)。

自管會由半軍事化管理辦公室直接領導,在副大隊長指導下參與大隊日常管理工作,積極為學生成長成才服務。

本制度依據《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管理規定》等有關内容、參照相關制度規定、結合學員大隊實際情況制定。

本制度規定的内容為自管會工作總要求,所有成員必須遵照實行。各部門可根據需要,依據本章程制定部門規章制度。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自管會主席團設主席1人,副主席2-3人,下設組織部、紀檢部、評比部、新媒體部4個部門,各部門設正副部長各1名,部門成員4-8人。

二、主席團及各部門職責

主席負責自管會全面工作;副主席協助主席、分管各部門工作,必要時根據授權代行主席職責。

組織部職責:主要負責自管會的内部建設工作,包括自管會内部成員日常工作及行為的督察、自管會各部門工作的考核評比、自管會日常培訓、文化建設、宣傳工作等;負責保管自管會物資、檔案管理工作。

紀檢部職責:主要負責對各中隊半軍事管理日常工作(早操、上課列隊、升旗等)的檢查及對學生行為進行督察,安排糾察值班排表,組織糾察人員落實半軍事化管理;對督察檢查結果的統計反饋、對外公布,對考核結果的整理存檔等。

評比部職責:主要負責對各中隊半軍事化管理宿舍整理的檢查,對檢查結果進行統計反饋、公布内務評比結果;組織對半軍事化養成區的衛生環境整治;組織各中隊開展軍體、内務等評比競賽。

新媒體部職責:主要負責運營學院“半軍管微信公衆号”,發布學校、學院學生教育管理、學生活動相關信息,并及時反饋他們的意見和建議;運用多種宣傳手段,宣傳各種涉海教育活動成果,弘揚世界航海文化,傳播國際航運知識;介紹半軍事化管理培養制度;協助其他部門開展工作。

三、幹部職責  

為深入貫徹落實《學聯學生會組織改革方案》、《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幹意見》,進一步适應新時期學生會推進自身改革及履行自身職能的發展需要,自管會探索實行主席團輪值制度。執行主席由主席團成員輪值擔任,主席團成員一般由各部門負責人、或大隊擇優選拔任命同學共同組成,成員3-5人。

執行主席的輪值周期一般為3個月,主席團成員輪流擔任執行主席。一個輪值周期結束需更換執行主席時,需提前在學院信息公告欄和半軍管公衆号進行公示。如遇特殊情況,可視學院工作安排由大隊提出單次更改輪值周期的申請。

(一)幹部基本職責

以身作則,起表率作用。尊重部員,認真聽取部員意見。尊重同學,熱情為同學服務。按時、高質量完成任務。堅持從嚴管理,嚴格要求,時刻注意倡導良好風氣,始終保持良好形象。

()執行主席的崗位職責

認真貫徹大隊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積極完成大隊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自管會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全面負責領導、監督各部門工作。關注重點工作,必要時親自組織實施。熟悉成員的工作、學習生活等各方面情況,搞好各部之間的溝通交流,增強人員内部凝聚力。

(三)主席團的崗位職責

主席團成員協助執行主席工作,必要時根據授權代行主席職權,具體職責是:認真貫徹大隊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積極完成大隊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協助制定和組織實施自管會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協助主席領導、監督各部門工作。負責自管會集體活動考勤。負責内部人員思想教育和組織管理工作。負責自管會内部訓練和學習。

(四)部長的崗位職責

認真貫徹自管會章程和工作計劃,積極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負責制定本部門管理制度、工作計劃并予以落實。負責本部門人員組織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積極組織本部成員參加自管會集體活動。熟悉本部門成員的工作、學習生活等各方面情況,及時給予幫助,必要時向上反映,增強内部凝聚力。

(五)副部長的崗位職責

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部長不在時代行部長職權,具體職責是:   

認真貫徹自管會章程和工作計劃,積極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協助部長制定和組織實施本部門管理制度和工作計劃。積極組織本部門成員參加自管會集體活動。熟悉本部門成員的工作、學習生活等各方面情況,及時給予幫助,增強内部凝聚力。負責本部門成員的思想教育工作。負責本部門成員集體活動考勤。 

(六)糾察員的責任權利及要求

糾察員的責任權利

全體自管會學生幹部輪流擔任糾察員工作。

負責對各中隊學生一日生活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記錄、評比、總結。

負責對校區學生在文明禮貌、軍容風紀、列隊行進、勤務、集會等方面出現的違紀或不文明行為進行糾察。

負責對管理、糾察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彙總,加以調查研究,提出改進意見。

對糾察員的要求

糾察員要熟知檢查對象和任務,熟知半軍事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力求檢查結果的準确、公平。

糾察員要按規定着裝,做到軍容整潔、舉止端正、精神振奮、姿态良好。

糾察員要服從領導,負責任地執行任務,踏實肯幹,吃苦耐勞,不計較個人得失。

糾察員在執行任務時,要按時到位、認真檢查,尊重被檢查對象,講究文明禮貌,嚴格要求自己,堅守崗位,盡職盡責,認真糾正不良現象,善于溝通交流。在執行任務過程中杜絕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認真記錄當日檢查情況,按規定做好工作交接,準确無誤地彙報工作和反映問題。

四、日常管理制度

(一)入會制度

入會要經過所在中隊指導員批準,由自管會進行軍政素質考核和面試,入選者有一個月的試用期,通過者正式成為自管會成員。

基本申請條件:

1.政治思想覺悟高,遵守半軍管各項管理規定,無違反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在中隊表現優秀,指導員評價良好;學習成績優越,學年内無補考科目。學習成績在班級内排名前30%,綜合排名在前30%(大一新生可不作成績要求);

3、個人素質突出,表率作用強;積極參與集體活動,集體榮譽感強,有較好的團隊合作意識和服從意識;

4.志願服務學生工作,甘于奉獻。

為便于管理和成員的接替,原則上主席團成員從三年級同學中産生,部長從二年級同學中産生,委員從一年級同學中産生。

(二)幹部選拔制度

自管會結合内部成員的日常表現、學習成績、工作成績、内部檢查結果,将其中優秀的成員推薦為幹部候選人,參加幹部選舉。自管會每學年進行一次幹部競選。  

(三)例會制度

幹部周值班交班會。每周召開一次,由自管會主席團和部長參加,主要是總結上周工作、講評存在問題、傳達上級指示、研究布置工作。時間為每周日晚上。各部門根據情況組織本部門會議,總結本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時間在全體會議後自行确定。

自管會全體會議。通常每月召開一次,全體成員參加,邀請大隊領導出席,主要是總結彙報上月工作,傳達、布置任務,同時收集對自管會工作的建議。時間為每月第一周。

工作彙報會。每月召開1-2次,由自管會幹部向學院、大隊領導彙報近期的工作情況,聽取學院、大隊領導指示。全體自管會成員參加。

學期總結大會。每學期末召開一次,自管會全體成員參加,邀請學院、大隊領導出席。總結本學期工作,布置下學期工作,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和個人。

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開會時,可召開臨時會議。

每次會議由組織宣傳部指定專人記錄,記錄由專人負責保存。

(四)請銷假制度

自管會成員因上課、開會、或有事外出,不能正常參加自管會的日常工作、會議和訓練時,要按規定請假,經部長和副主席批準。

請假未獲批準不得擅自缺席、離崗。

外出返回後要及時向部長和副主席銷假,有關情況要及時彙報。

(五)請示報告制度

凡屬本級無權處理或無把握解決的問題,必須事先請示、事後報告。

要按級請示,特殊情況可越級請示。如時間緊迫時,可邊處理,邊報告。

(六)人才培養制度

全體幹部都要有人才培養意識,既要以身作則,又要善于在工作中發現、培養和任用人才,積極為成員成長成才創造條件。

自管會倡導愛惜人才、鼓勵成才的風氣。不搞論資排輩,注重工作實績和工作創新。

堅持以老帶新、互動交流、定期培訓、幹部輪值、重大活動集體參與等有效做法,不斷探索促進成員成長成才的新途徑。

積極為優秀人才提供成長的平台。表現突出的成員在選拔幹部時優先考慮。

(七)培訓制度

自管會每月組織一次培訓,内容主要是《章程》和有關制度規定的學習考核,組織工作交流、研讨,進行學習輔導。

自管會每半月組織一次訓練,訓練内容包括:隊列訓練、内務訓練、體能訓練和素質拓展訓練。

自管會内部學習和訓練由主席負責,組織宣傳部具體實施。學期初制定計劃,學期末進行總結。

各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實際組織業務培訓、開展各項活動,增強成員工作能力,提高凝聚力。部門培訓要注意與自管會整體培訓相協調。

(八)考核制度

考核分為幹部考核和部員考核,由組織宣傳部負責實施。考核分平時考核和期末考核兩種,平時考核每月進行一次,期末考核在每學期末進行。考核實行定性考評和定量考評相結合的辦法,重點考評工作實績。

部員考核由各部長根據部員平時工作表現,結合組織宣傳部檢查結果,确定每個部員的考核結果。

各部長的考核成績由組織宣傳部結合主席團和部員的測評結果确定。

主席團成員的考核成績由大隊結合各部長和部員的測評結果确定。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層次。

如對考核結果存在異議可提出申訴。可向上級反映,也可越級反映。

(九)獎懲制度

自管會對工作成績突出的成員要及時給予表彰獎勵,表彰獎勵方式有:綜合積分,口頭表揚,開會表彰,頒發獎狀、獎品。

每學期末将在自管會内部評選“優秀個人”、“優秀幹部”,給予表彰獎勵。注1

對犯有錯誤的成員,可根據其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教育和處分,處分方式有:警告,留用察看,撤職,開除會籍。注2

對于優秀成員,可以優先享受各種機會,如:校外參觀見習,參觀校船,野營拉練,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重大活動等。

五、附則

本章程适用于自管會内部所有成員。

本章程解釋權在自管會管理委員會。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海運學院自我教育管理管委員會

                          0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修訂

 

1

①綜合積分标準:每月根據成員考核結果分層次加分,加分明細對照半軍事管理量化測評相關事項按照學生幹部嘉獎分執行。

②評選優秀個人、優秀幹部、标兵個人條件:工作中沒有出現過錯誤,内部檢查無較差結果;連續兩月以上評為優秀成員;為自管會建設提出過好的建議、為自管會建設做出過突出貢獻;在中隊表現優秀,指導員評價良好;課程學習綜合成績在中隊排名前30%(單科學習課程成績無不及格或補考)、綜合測評排名在前20%

③提拔為幹部候選人條件:在自管會内部被評為優秀個人或标兵個人;獲得部長推薦;通過組織建設部一個月的重點考察;經自管會管理委員會讨論通過。

2

①對于工作中出現一次錯誤、集體活動無故缺席一次或在各項檢查中評比結果為差的成員,在各部會議上點名批評。

②對于工作中出現兩次錯誤、集體活動無故缺席兩次的成員,在全體大會上予以警告處分。

③對于工作不稱職的幹部,經自管會管理委員會讨論予以留用察看處分,如果在察看期間表現良好可恢複原職;如果在察看期間表現不好予以撤職處分。

④對于全體成員,如果工作中出現三次以上錯誤、集體活動無故缺席三次以上,或出現一次重大錯誤,予以開除會籍處分。

⑤成員無正當理由通過已知聯系方式在一周之内未能取得聯系者,視為自動退會。對于消極對待工作,自我管理懈怠,經教育後仍不能正視自身不足者予以開除出會,上報半軍事化管理辦公室由學院作處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