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實習經費管理使用辦法》(校教務〔2020〕41号)規定,為提高校外實習質量,合理安排實習帶隊老師,規範實習經費使用,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現将湛江市區以外的校外實習安排作出如下補充規定。
一、充分利用校内外實習資源,确保實習質量,實習盡量采用多種實習方式。原則上認識實習和畢業實習時間在同一個實習單位一般控制在2周以内,其他時間可以采用校内課程設計、模拟器訓練等方式進行。
二、原則上校外實習每批次兩個班安排1名實習帶隊老師。
三、聯系實習按正常出差報銷差旅費;實習期間帶隊老師每天補貼300元(包幹,含住宿費、夥食補貼、通訊費等,帶隊實習來回車費可另計),憑合法票據實報實銷。
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海運學院
2021年3月30日